作者: 駱偉建; 王禹
發表日期:2010.3
語種: 中文
類別: 法律
登錄號:p000070
《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》(以下簡稱《澳門基本法》)於 1993 年 3 月 31 日由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,國家主席頒佈法令,並於 1999 年 12 月 20 日生效。從《澳門基本法》公佈到生效實施,經歷了兩個階段。《澳門基本法》的研究,在這兩個不同的階段,表現出不同的重點,解決不同的問題。
澳門大學法學院教授
1987年畢業於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法律系,憲法專業,獲法學博士學位。1988年至2000年在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工作。曾參與香港和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秘書處工作,出任中葡聯合聯絡小組中方代表,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委員。2001年受聘澳門大學法學院至今,現任澳門大學憲法和基本法研究中心主任、教授憲法和基本法,並指導博士研究生和碩士研究生。2009年獲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頒授的專業功績勳章。有關澳門基本法和法律方面的研究成果有:《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概論》(澳門基金會,2001)、《“一國兩制”與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實施》(廣東省出版集團,2009);《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新論》(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,2012)。
北京大學法學院法學博士學位,曾任澳門科技大學法學院副教授,中山大學粵港澳發展研究院教授,長期從事“一國兩制”與港澳基本法研究,亦擔任全國人大常委會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委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