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十八歲開始寫小說,內容以抗戰事跡為題材,其時戰爭結束未久,小說頗受歡迎。稍後,我負氣遠走天涯,飄泊各地大半生,眼見的,耳聞的,朋友的和我自己經歷的故事,越積越多,都成這本小說的素材。
我是低端人,一生多接觸低端人口,故筆下多寫小人物,我覺得小人物亦有其可歌可泣的故事。他(她)們在我筆下,雖非聖人,但屬我心中所喜愛的好人,比豪門高官和虛偽君子可愛多了。
有人批評我愛用粵語,我筆下多是粵人,不用粵語,何能刻劃入微?丁玲的《太陽照在桑乾河上》,韓子雲的《海上花》,海明威的《老人與海》,都參有許多方言,但無損其文學價值。這種看法,我亦云然。